貪污、國安案件追蹤・逃亡追緝

高金素梅大帳房 張俊傑逃亡時間軸

高金素梅前國會辦公室主任張俊傑,因貪污案求刑16年、另涉國安法「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於2026年9月6日棄保潛逃。以下整理其逃亡足跡、偵辦動態、共犯逮捕經過,並依角色分組整理竹聯幫、宮廟與軍方涉入的接應網絡人物誌。

最後更新:2026/9/23

逃亡路線示意(9/6 – 9/12)

台北・大安森林公園 9/6 破壞手環・陳威達接應 嘉義 9/7・周煥凱接手繞行 台南 9/7・陳厚彰・潘信義銜接 高雄岡山 9/7下午・陳俊翰接應 高雄鼓山 9/8・林哲丞接手・入住暫避 台南 9/12・最後現蹤
背景:貪污與國安金流脈絡(2008–2018)
  • 2008年:張俊傑受邀赴北京參加奧運開幕式。
  • 2009年8月(八八風災期間):其掌控之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疑接受中國國台辦捐贈人民幣2000萬元。
  • 2009–2024年間:多次以女兒「收回國外存款/貸款」名義、及胞妹名義,自香港匯回美元及港幣388萬餘元——為國安法案的關鍵金流證據。
  • 2015–2018年間:協會以虛增活動經費、不實發票收據,詐領補助款933萬5000元。
  • 起訴前:長女掛名公費助理但長期於中國從事音樂創作,涉詐領助理費388萬餘元;檢方認定其犯罪所得合計達1518萬餘元。
  • 起訴: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6年;另涉違反國安法第2條第1款、第7條第1項(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最輕本刑5年以上;林怡君、陳智葟兩名共犯所涉為同一條款)。
在逃天數(自9/6起算・自動計算)
累計查辦被告人數
遭羈押禁見人數
時間軸詳情(9/6 – 9/23)
9月6日
逃亡足跡

大安森林公園破壞電子手環,棄保潛逃

張俊傑原以100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監控手環;9月6日深夜手環發出低電量告警,警方隨後在大安森林公園附近草叢尋獲遭破壞的手環。他由竹聯幫寶和會前槍手陳威達(綽號「小麥可」)就近接應,兩人搭計程車南下嘉義,開始跨縣市逃亡。

9月7日
逃亡足跡

接力南送嘉義、台南,陳俊翰高雄岡山接手

陳威達完成大安森林公園接應後,由周煥凱借車接手,繞行嘉義後將張俊傑送至台南;台南段接續由陳厚彰駕車載送,潘信義、陳采薰則另外協助陳威達本人南下躲藏。當日下午,具黑幫背景的陳俊翰在高雄岡山與張俊傑會合,接手後續逃亡路段。

9月8日
逃亡足跡

現蹤高雄鼓山,入住酒店暫避

歷經多次換車、變裝,經周煥凱、陳厚彰接力南送,抵高雄後由陳俊翰接手;原定在漁港安排偷渡,因查緝嚴密受阻,改入住高雄鼓山區一處酒店暫避風頭。

9月9日
逮捕與羈押

高金重要幕僚、辦公室主任羈押禁見

高院裁定高金素梅立委對中事務幕僚林怡君、高金素梅立委辦公室現任主任陳智葟羈押禁見2個月,理由為犯罪嫌疑重大、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同日北檢也指揮警方深夜拘提一名涉嫌提供車輛協助逃匿的周姓男子,10日經裁准羈押禁見(角色與姓氏均與周煥凱相符,但原報導未寫出全名,暫列為待確認對應)。

9月10日
偵辦動態

高檢署公開偵辦國安案

台灣高等檢察署公開偵辦張俊傑等人涉嫌「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案,指控其違反國安法第2條。

9月11日下午
逮捕與羈押

陳俊翰於高雄落網

陳俊翰(25歲,綽號「刺青男」,有詐欺、毒品、公共危險等前科)自9月7日起駕駛權利車搭載張俊傑在高雄地區逃亡,並於同日下午在岡山與張碰面;專案小組9月11日下午掌握其返回高雄,隨即前往藏身處周邊埋伏,將其逮捕到案。

9月12日
逃亡足跡

最後現蹤台南

檢警掌握張俊傑最後身影於12日出現在台南,研判其尚未成功偷渡出境,應仍藏匿南部;此後下落不明。

9月13日晚間
逮捕與羈押

陳俊翰依藏匿人犯罪遭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裁定將陳俊翰羈押禁見。陳俊翰堅稱自己僅是白牌車司機、不認識張俊傑,但檢方認定其為逃亡鏈最後一棒的關鍵接應者。

9月14日
搜查與投案

台南關廟查獲疑似接應車輛

專案小組在台南關廟區新埔3街發現疑似接應張俊傑的可疑車輛,展開鑑識調查。

9月15日
搜查與投案

採集車內指紋,刑事局發布緊急查緝專案

在關廟查獲的車輛內採集到3枚可疑指紋,行車記錄器記憶卡遭拔除;刑事局同日發布緊急查緝專案,祭出懸賞。

9月16日傍晚
逮捕與羈押

台南歸仁逮捕第8名共犯伍恩廷;律師估算刑責上看26年

專案小組在歸仁區中正北路逮捕第8名共犯伍恩廷(25歲),他涉嫌出借BMW權利車,供稱不認識張俊傑。同日律師黃帝穎分析,張俊傑貪污、棄保潛逃、國安法三罪並計,刑責恐直衝26年。

9月17日
搜查與投案

南關線持續搜索;逃亡鏈第一棒陳威達投案

專案小組持續在關廟至歸仁一帶(仁德到麻豆、國道沿線)搜索;當晚,第一棒接應者陳威達在律師陪同下向刑事局投案。

9月18日
搜查與投案

陳威達投案內容曝光,逃亡鏈3大疑點浮現

媒體揭露陳威達投案說法,提出質疑:整條逃亡鏈的精密接棒究竟由誰統籌?陳威達過去偷渡中國的經驗是否被用來規劃海外逃亡?又是誰指示他到公園碰面?

9月20日
搜查與投案

拘提陳元安、林哲丞,軍人涉入環節浮現

專案小組拘提第11、12名被告陳元安與林哲丞,查出兩人與剛入伍2天即被拘提的現役軍人吳東翰有關聯——吳男受託將接應車輛開往南部停放,也涉出借手機供聯繫;林哲丞曾親自駕車載送張俊傑在台南、高雄一帶繞行。

9月21日
逮捕與羈押

陳元安5萬交保、林哲丞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複訊後,陳元安以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林哲丞因涉案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遭裁定羈押禁見,為全案第6名遭聲押被告。全案累計已查辦12名被告,其中6人羈押禁見、6人交保。

9月22日(今)
逃亡足跡

張俊傑本人仍在逃

檢警研判其尚未出境,專案小組持續以車追人。本頁面的「在逃天數」隨查看當下即時計算。

網絡人物誌 ─
立委辦公室─黑幫─宮廟─軍人

國安局曾於2026年4月向立法院提出示警,內容涉及中共對台滲透的複合式手法,包括科技圍堵、以退役人員拉攏現役軍人、介入選舉等面向。本案曝光後,部分媒體與評論將逃亡接應鏈中黑幫、宮廟、軍人相繼涉入的現象,與該份示警提及的「勾結黑幫、宮廟團體、滲透軍中」樣態相互聯繫;惟此一連結屬本頁整理與相關報導的分析框架,國安局與檢方均未就本案做出正式定性。以下依角色分組整理已知接應者。

逃亡路線回顧(9/6 – 9/12)

台北・大安森林公園 9/6 破壞手環・陳威達接應 嘉義 9/7・周煥凱接手繞行 台南 9/7・陳厚彰・潘信義銜接 高雄岡山 9/7下午・陳俊翰接應 高雄鼓山 9/8・林哲丞接手・入住暫避 台南 9/12・最後現蹤

陳威達於大安森林公園接應張俊傑南下嘉義後,由周煥凱、陳厚彰、陳俊翰、林哲丞接力南送;潘信義、陳采薰則協助陳威達本人完成任務後另行逃亡;陳彥安、伍恩廷、吳東翰負責沿途供車與移車;陳俊瑋(高金素梅辦公室助理)於9/6在出發前協助交付隨身碟等物品;陳元安透過吳東翰借用手機聯繫林哲丞調度接應。張俊傑最後身影於9/12出現在台南,此後下落不明。下圖為完整接應網絡與各人到案時間點。

陪同至嘉義 接力南送 載往高雄 南部繞行 持續躲藏 陳威達本人逃亡 提供座車 出借BMW(對象不明) 9/6交付物品 聯繫調度 借機聯繫 陳威達 9/17投案 周煥凱 日期未公開 陳厚彰 9/16羈押 陳俊翰 9/11落網 林哲丞 9/21羈押 張俊傑 9/6起逃亡 仍在逃 潘信義陳采薰 南送陳威達本人 9/13拘提 陳彥安 供車 日期未公開 伍恩廷 供車(BMW) 9/16落網 陳俊瑋 辦公室助理 日期未公開 陳元安 聯繫窗口 9/21交保 吳東翰 現役軍人・移車+借機 9/18交保
中央橫向:直接接應張俊傑本人的南送鏈(陳威達→周煥凱→陳厚彰→陳俊翰→林哲丞)。上方:陳威達完成任務後,自己也展開逃亡,由潘信義、陳采薰協助南下。下方:車輛、通訊等外圍支援角色,包含首度證實的現役軍人涉入環節(吳東翰兼具移車與借機兩種行為);陳俊瑋為高金素梅辦公室助理,經太報報導其於9/6協助交付物品後遭列為藏匿人犯嫌疑(虛線標示,性質與南送鏈不同)。節點顏色=法律狀態,見上方圖例,交保金額已依太報公布的完整名單逐一確認(詳見下方人物誌)。橙字為落網/投案/裁定等關鍵日期,「日期未公開」代表目前查得的來源未載明確切日期。部分環節先後順序各報導略有出入,圖中呈現主要脈絡;本圖已對照中央社、公視新聞網、太報完成兩輪查核。

案件當事人

逃亡案本人,以及其原任職立委辦公室;兩人與下方黑幫、宮廟、軍人接應鏈的角色定位不同,故獨立列出。

高金素梅 第11屆立法委員 非本案被告

張俊傑原任職辦公室之立委・山地原住民選區

現任(第11屆)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登記無黨籍、所屬政黨團為中國國民黨,自第5屆起多次連任,現任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她本人未被列為本案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辦公室相關人員林怡君、陳智葟另涉國安法「收受中資在台發展組織」共犯罪嫌,已於9月9日遭羈押禁見(詳見下方「國安法案・組織共犯」人物誌)。她於9月11日透過臉書回應,稱對案情發展「感到非常意外、心情也非常沉重」,並提及檢方以國安名義羈押辦公室人員令她「想起戒嚴時代」,同時強調一切應依證據認定,未進一步為辦公室成員辯護。

張俊傑 綽號「大帳房」・原辦公室主任 通緝中・仍在逃

逃亡案當事人・原高金素梅辦公室財務主管

高金素梅辦公室原主任,因長期掌管辦公室財務事務被稱「大帳房」;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檢方求刑16年,另涉國安法第2條第1款、第7條第1項「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最輕本刑5年以上(起訴背景與金流細節見上方收合區塊)。2026年9月6日深夜在10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監控手環狀態下棄保潛逃,台北地院隨即發布通緝,效期至2059年。他在起訴後否認貪污等主要指控,但坦承違法進口新冠快篩、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委任律師李岳洋表示,事發前最後一次見面時他「並無異狀且對訴訟相當有信心」,本人也是經媒體報導才得知其已棄保潛逃,並質疑國安局長達13年跟監程序的合法性。截至查核當下,張俊傑仍下落不明。

國安法案・組織共犯

與張俊傑同案涉犯國安法「收受中資在台發展組織」的高金素梅辦公室核心幕僚,9月9日深夜即遭指揮拘提、隔日裁定羈押禁見;角色與下方協助張俊傑逃亡的接應網絡屬不同角色線(詳見附註1)。

林怡君 對中事務核心幕僚 羈押禁見

高金素梅辦公室對中事務幕僚・「深耕四川」

2005年進入高金素梅辦公室,長期負責對中事務;2009年高金率團赴北京,接見層級臨時拉高至時任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即由林居中聯繫安排。512四川大地震後接手高金認養北川羌族學生計畫,長期往返四川,在當地經營公司、擔任企業負責人,並獲列為對台灣同胞「突出貢獻」人士。另涉以母親為人頭申報公費助理,詐領公費助理酬金54萬5917元。9月9日深夜遭北檢指揮拘提,10日經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涉犯國安法第2條第1款、第7條第1項「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最輕本刑5年以上,法院認定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

陳智葟 高金素梅現任辦公室主任 羈押禁見

現任辦公室主任

高金素梅辦公室現任主任(張俊傑原任該職,本案曝光時已由陳智葟接任),2012年高金第8屆立委選舉期間即擔任其支薪助理、負責台中苗栗等地輔選,曾因輔選期間涉賄選疑雲遭起訴,後獲判無罪確定。本案中他另涉以楊姓人頭申報公費助理、製作不實育嬰留職停薪公文,詐領育嬰津貼15萬8040元。9月9日深夜遭北檢指揮拘提,10日經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涉犯國安法第2條第1款、第7條第1項「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最輕本刑5年以上,法院認定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

招募起點・竹聯幫核心

在大安森林公園直接與張俊傑碰面、啟動整條逃亡鏈的第一棒。

陳威達 綽號「小麥可」 羈押禁見

竹聯幫仁堂寶和會槍手

2013年涉立法院旁廣隆大廈槍擊案,曾對人腿部連開3槍;案後持偽造身分證偷渡中國,一度冒用幫會前會長身分,2015年在上海落網後遭遣返來台。本案中他在大安森林公園協助張俊傑破壞電子監控手環,並陪同南下至嘉義。北檢9月14日對其發布通緝,9月17日下午1時30分在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由律師陪同投案(全案第9名到案者),隔日遭羈押禁見;偵訊中多次「問A答B」,尚未供出是誰指示他到公園碰面。

陳威達自身逃亡的協助者

陳威達送走張俊傑後,自己也隨即展開逃亡——這條線是在協助陳威達本人,並非直接接應張俊傑。

潘信義 羈押禁見

中部地區角頭成員・駕車接應

9月13日在雲林遭拘提到案(全案第5名被拘提者),警方原欲藉他釐清破壞電子手環者的去向,後查出他與女友陳采薰開車將完成任務的陳威達送往南部躲藏,複訊後遭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陳采薰 交保 2萬元

潘信義女友・同車接應

與潘信義一同開車護送陳威達南逃,涉案情節相對從屬,檢方複訊後以2萬元交保。

直接接應張俊傑・南送接力鏈

張俊傑本人歷經多次換車換裝,由以下駕駛依序接力送往南部。

周煥凱 羈押禁見

接應駕駛・嘉義至台南路段

向友人借車,負責繞行嘉義後將張俊傑送至台南,是南送鏈中段的關鍵駕駛。北檢9月9日深夜曾指揮警方拘提一名涉嫌提供車輛協助逃匿的周姓男子,10日經裁准羈押禁見;角色與姓氏均與周煥凱相符,但原報導未寫出全名,此對應尚待進一步確認,故網絡圖仍標示「日期未公開」。

陳厚彰 22歲 羈押禁見

接應駕駛・多次往返載送

9月7日起駕駛白色小客車載著張俊傑輾轉南部各地,9月15日凌晨於雲林古坑一處度假山莊被專案小組拘提,隔日(9/16)北院裁定羈押禁見,為全案第4名遭羈押的被告。

陳俊翰 25歲・綽號「刺青男」 羈押禁見

高雄接應・原定安排偷渡

具黑幫背景,另有詐欺、毒品、公共危險等前科。9月7日起駕駛權利車搭載張俊傑在高雄地區逃亡,同日下午於岡山與張碰面;原計畫在高雄漁港安排偷渡出境,因查緝嚴密受阻,改安排入住高雄鼓山區酒店暫避風頭。9月11日下午在高雄落網,13日晚依藏匿人犯罪遭裁定羈押禁見;堅稱自己只是白牌車司機、不認識張俊傑。

車輛與物資支援

陳彥安 交保 10萬元

車輛提供者

以租金方式提供陳俊翰接應張俊傑時所駕駛的豪華商務車,複訊後以10萬元交保。

伍恩廷 25歲 交保 20萬元

車輛提供者

9月16日在台南歸仁落網,涉嫌出借俗稱「權利車」的BMW供逃亡使用;供稱受不熟識友人請託出借,不清楚車子交給了誰,也不認識張俊傑。複訊後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

高金素梅辦公室內部關係人

張俊傑9月6日出走前,曾將隨身碟等物品交付辦公室人員,事後查出有內部接觸環節。

陳俊瑋 交保 5萬元

高金素梅辦公室助理

張俊傑逃亡前曾與其接觸、交付物品(含隨身碟),事後遭查出並以涉嫌藏匿人犯罪嫌拘提到案,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通訊斷點與軍方涉入

這條線首度證實國安局示警的「黑幫+宮廟+軍人」複合式接應模式。實為「立委辦公室+黑幫+宮廟+軍人」黑白兩道的多層次複合接應。

陳元安 22歲 交保 5萬元

通訊斷點・聯繫窗口

涉向現役軍人吳東翰借用手機聯繫林哲丞商討計畫,也負責聯繫吳東翰處理接應車輛的移置事宜;9月20日在台南遭拘提,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林哲丞 21歲 羈押禁見

宮廟/廟會人士・實際駕車接應

平時參與廟會活動,有傷害、聚眾鬥毆前科;親自駕車載著張俊傑在台南、高雄一帶繞行躲避追查。9月20、21日在台南遭逮捕,檢方認定其涉案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准,為全案第6名遭羈押被告。

吳東翰 21歲 交保 5萬元

現役國軍軍人・移車+借機

9月16日剛入伍的現役軍人,入伍僅2天即被友人請託,將陳厚彰經人轉交的接應車輛開往南部停放,另涉出借手機供陳元安聯繫使用;9月18日在嘉義軍營被拘提,檢方依毀損、藏匿人犯等罪嫌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他自稱未細想原由就幫忙,事後相當懊悔。

組織關係圖
黑白兩道的多層次複合接應

依角色所屬領域重新拆解上方 16 名關聯人物,呈現逃亡鏈如何跨越立委辦公室、黑幫、宮廟、軍人四個彼此獨立的世界完成接力(可左右滑動查看完整圖表)。

高金素梅立委辦公室 原財務主管・「大帳房」 張俊傑 大帳房・通緝中・仍在逃 9/6 交付物品 9/6 大安森林公園首次接應 接力南送(最後一棒) 立委辦公室 黑幫 接應鏈・周邊支援 宮廟 軍人 陳俊瑋 辦公室助理 交保 林怡君 對中事務幕僚 羈押禁見 陳智葟 現任辦公室主任 羈押禁見 林怡君・陳智葟:另案國安法共犯 陳俊瑋:涉協助逃亡 陳威達 竹聯幫寶和會槍手 羈押禁見 潘信義 羈押禁見 陳采薰 交保 協助陳威達本人南下躲藏 陳俊翰 具黑幫背景・高雄接應 羈押禁見 周煥凱 接應駕駛 羈押禁見 陳厚彰 接應駕駛 羈押禁見 陳彥安 車輛提供者 交保 伍恩廷 車輛提供者 交保 陳元安 通訊斷點・聯繫窗口 交保 林哲丞 廟會人士・親自駕車接應 羈押禁見 吳東翰 現役國軍・移車+借機 交保 接力南送 車輛經第三人轉交 借用手機聯繫 聯繫調度

張俊傑(中央,紅色虛線框)向上連結原任職的高金素梅立委辦公室,向下由竹聯幫核心陳威達啟動南送接力,經周煥凱、陳厚彰接棒,陳彥安提供座車,最終由陳俊翰、宮廟人士林哲丞完成護送;伍恩廷另出借一輛BMW,但受車對象未明(圖中以「?」標示)。現役軍人吳東翰與辦公室助理陳俊瑋則分別以移車、借機、交付物品等方式提供間接支援,陳元安是連結支援鏈與宮廟、軍人兩端的通訊樞紐。實線代表已知的直接接觸或接力,虛線代表物品/車輛移轉或對象未明的連結。

所屬領域

立委辦公室 黑幫 接應鏈・周邊支援 宮廟 軍人

法律狀態

通緝中・仍在逃 羈押禁見 交保

連結方式

已知的直接接觸/接力 物品/車輛移轉・對象未明

附註1:林怡君、陳智葟屬張俊傑「收受中資發展組織」案的國安法組織共犯,於9月9日深夜遭指揮拘提、9月10日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兩人角色與協助張俊傑逃亡的接應網絡屬不同角色線,故獨立列為「國安法案・組織共犯」一組,未併入下方逃亡接應人物誌分組。

附註2(查核說明,2026/9/23更新):本頁以中央社、公視新聞網、太報為主要查核來源;先前部分細節已改用其他來源核實或修正,包括:陳威達完整背景與投案時地、陳厚彰年齡與羈押日期、伍恩廷/陳彥安/陳采薰交保金額、吳東翰真實角色(移車為主,借機為輔)、林哲丞最終確定遭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原先標記為「不明陳姓男子(岡山接應)」的第12人,經比對太報公布的完整12人名單後,確認應為「陳俊瑋」(高金素梅辦公室助理)。

附註3(第三輪查核,2026/9/23):經進一步核對自由時報(紙本版)9/12報導,確認原先「20多歲陳姓男子(毒品、詐欺、公共危險前科),另與陳俊翰同日在高雄被捕」的描述,其實是同一人——涉毒品、詐欺、公共危險前科的正是陳俊翰本人(25歲),並非另一名不明人士,該則敘述已合併修正。同一報導亦提及北檢9/9深夜曾指揮拘提一名涉嫌提供車輛的「周姓男子」,角色與姓氏均與周煥凱相符,但原文未寫出全名,故僅列為待確認對應,網絡圖日期暫仍標示「日期未公開」。另依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網、壹新聞等多方報導交叉確認,張俊傑最後確切現蹤時間地點應為9/12台南,而非先前「9/8高雄六合夜市後行蹤中斷」的說法,已一併修正時間軸與逃亡路線圖。

附註4(六輪查核,2026/9/23):時間軸節點與接應網絡圖上每人標示的單一日期,為求版面簡潔,多取該人「到案/落網」或「裁定」等報導中最常被引用的關鍵日期,實際案件流程(拘提日、複訊日、裁定羈押或交保日)常橫跨數日,並非每一格都精確對應「裁定日」;完整的多階段日期請以各人物卡片內文為準。國安法第2條相關罪名最輕本刑已修正為5年以上(原標示7年以上有誤)。另,本頁「國安局複合式滲透示警與本案的關聯」屬整理者與部分媒體的分析框架,非國安局或檢方對本案的正式定性,已於上方說明段落註明。

附註5(八輪查核,2026/9/23):陳智葟原標示「協會幹部」一職查無來源佐證,經核對太報、自由時報、鏡週刊等多方報導,均僅稱其為高金素梅辦公室現任主任,並無擔任任何協會幹部之記載,該標籤已移除,並補上他2012年立委選舉期間涉賄選疑雲、後獲判無罪確定的背景。

資料整理至 2026年9月23日並已完成八輪查核,案件仍在偵辦與追緝中,人物身分、羈押/交保狀態、統計數字與張俊傑最後現蹤位置可能隨偵辦進展變動,後續發展請另行查證。主要來源:中央社、公視新聞網、太報、Newtalk新聞、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壹新聞、關鍵評論網、鏡週刊、鏡報、世界新聞網、PChome新聞、立法院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