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戰政策配套中分類・手法

惠台措施

以經濟讓利的表象,去台灣中央政府化、養套殺竊取台灣資本與技術

法律戰圓餅圖原文說明不具制度性與長期性、而是充滿算計。

31項、26條、福建融合示範區、10項措施——北京的「惠台」一波接一波,但都不是制度性保障,而是可以隨時收回的政治籌碼。陸委會稱之為「名為惠台、實則利中」。

最後更新:2026-10-06|本頁為 中國對台法律戰三層圖 的專題儀表板

01 CONCEPT概念

惠台措施的三個核心目的:一是繞過台灣中央政府,直接與特定縣市、產業、政黨打交道(矮化主權);二是先給好處、製造依賴,再以禁運施壓(以經逼政);三是以「同等待遇」吸納台灣人才與資本,將台灣人納入中國的行政與法律管轄(國民待遇)。

陸委會指出,31項措施實施一年後,各地出台幾千項配套,多屬形式上的宣示;台商反映持居住證仍無法享有同等便利[1]。

02 EVOLUTION沿革

  • 2026-04-12「習鄭會」後推出10項促進兩岸交流措施[7]。
  • 2024分三波中止ECFA關稅減讓與農產品零關稅[5][6]。
  • 2021 起對鳳梨、釋迦、蓮霧、石斑魚等實施禁輸[4]。
  • 2019-11-04推出26條措施,含台灣人可在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旅行證件[3]。
  • 2018-02-28國台辦公布31項措施,含12項台企同等待遇、19項台灣同胞同等待遇[2]。

03 CURRENT STATUS現況

2026-04陸委會批10項措施將兩岸關係「國共化」「一中框架化」,對台刻意區隔對待[7]。

04 RESPONSES台灣與國際應對

台灣應對

  • 陸委會持續揭露惠台措施的政治條件與風險,提醒企業與個人謹慎評估[1]。
  • 經濟部、農業部協助產業分散市場,降低對中國依賴[5]。

國際應對

  • G7於2023年建立「經濟脅迫協調平台」,歐盟2023年通過反脅迫工具(ACI),回應中國以貿易作為政治武器。

SOURCES資料來源

  1. 中國大陸公布「對臺31項措施」周年,所謂「惠臺融合」意在「利中促統」 |大陸委員會新聞稿
  2. 中國公布31項惠台措施—國台辦:前所未見;陸委會:以利益換政治認同 |關鍵評論網,2018-02-28
  3. 國台辦再提對台26條「與中國民眾同等待遇」,陸委會批夾帶「一國兩制」 |關鍵評論網,2019-11-04
  4. 中國大陸研究中止ECFA早收優惠之可能影響與因應 |海基會兩岸經貿網
  5. 中國再取消ECFA部分關稅減讓 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商品受影響 |中央社,2024-05-31
  6. 中國宣布25日起停止台灣34項農產品免關稅 |中央社,2024-09-18
  7. 中國推10項對台措施 陸委會:統戰分化、充滿風險 |中央社,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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