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戰政策配套中分類・手法
惠台措施
以經濟讓利的表象,去台灣中央政府化、養套殺竊取台灣資本與技術
法律戰圓餅圖原文說明不具制度性與長期性、而是充滿算計。
31項、26條、福建融合示範區、10項措施——北京的「惠台」一波接一波,但都不是制度性保障,而是可以隨時收回的政治籌碼。陸委會稱之為「名為惠台、實則利中」。
最後更新:2026-10-06|本頁為 中國對台法律戰三層圖 的專題儀表板
CASES本類案例
01 CONCEPT概念
惠台措施的三個核心目的:一是繞過台灣中央政府,直接與特定縣市、產業、政黨打交道(矮化主權);二是先給好處、製造依賴,再以禁運施壓(以經逼政);三是以「同等待遇」吸納台灣人才與資本,將台灣人納入中國的行政與法律管轄(國民待遇)。
陸委會指出,31項措施實施一年後,各地出台幾千項配套,多屬形式上的宣示;台商反映持居住證仍無法享有同等便利[1]。
02 EVOLUTION沿革
03 CURRENT STATUS現況
2026-04陸委會批10項措施將兩岸關係「國共化」「一中框架化」,對台刻意區隔對待[7]。
04 RESPONSES台灣與國際應對
SOURCES資料來源
- 中國大陸公布「對臺31項措施」周年,所謂「惠臺融合」意在「利中促統」 |大陸委員會新聞稿
- 中國公布31項惠台措施—國台辦:前所未見;陸委會:以利益換政治認同 |關鍵評論網,2018-02-28
- 國台辦再提對台26條「與中國民眾同等待遇」,陸委會批夾帶「一國兩制」 |關鍵評論網,2019-11-04
- 中國大陸研究中止ECFA早收優惠之可能影響與因應 |海基會兩岸經貿網
- 中國再取消ECFA部分關稅減讓 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商品受影響 |中央社,2024-05-31
- 中國宣布25日起停止台灣34項農產品免關稅 |中央社,2024-09-18
- 中國推10項對台措施 陸委會:統戰分化、充滿風險 |中央社,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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