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立法威脅小分類・案例

海警3號令

《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2024)

法律戰圓餅圖原文說明台日菲越都受到中國海警「依法」干擾;第14章「涉外行政案件處理」授權海警在其認定的管轄海域對外國人實施「拘留審查」。

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的海警「3號令」,把海警在其主張管轄海域登臨、扣押、拘留外國人的程序全部明文化。它讓灰色地帶行動有了「依法執法」的外衣。

最後更新:2026-10-06|本頁為 中國對台法律戰三層圖 的專題儀表板

01 CONCEPT概念

3號令是《海警法》的執行細則,規範海警的現場檢查、案件調查、行政強制與處罰程序,強制措施包括扣押船舶、拘留審查、限制活動範圍與遣送出境[1]。

對台灣的意義在於:中方不承認台灣的禁止、限制水域,又自行把金廈海域、台灣周邊乃至東部海域定義為「管轄海域」,3號令就成了扣押台灣漁船、拘留船員的程序依據[2]。

02 EVOLUTION沿革

  • 2024-07澎湖籍漁船「大金13號」在金門附近遭中國海警登檢扣押,船長與船員被帶往中國[2]。
  • 2024-06-153號令施行[3]。
  • 2024-05-15海警局公布3號令[2]。
  • 2024-02-14金門快艇事件,兩名中國籍人士死亡;2月18日福建海警宣布廈金海域常態化執法巡查[3]。

03 CURRENT STATUS現況

2026-07–08海巡署統計我國整體海域偵獲中國公務船784艘次,較前一年同期增加53%[5]。
2026-06-01中國海警首度宣稱在台灣以東海域執法巡查,海委會嚴正駁斥[4]。

04 RESPONSES台灣與國際應對

台灣應對

  • 海巡署公開中國海警船動態、全程監控並併航驅離,以透明化回應認知作戰[6]。
  • 海委會強調台灣依國際法公告領海基線並主張專屬經濟海域,中國不因片面宣稱取得任何權利[4]。

國際應對

  • 3號令施行後,中國海警在仁愛暗沙對菲律賓補給任務的行動趨於強硬,菲律賓與美、日等國公開譴責[2]。
  • 日本對中國海警在釣魚台周邊與台灣以東的「常態化巡查」持續抗議,被中方官媒視為升級巡查的理由[7]。

SOURCES資料來源

  1. 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中方法規原文) |北大法寶中方法規文本,作為證據引用
  2. 中共海警強化執法之研析:以海警新規公布後的行動為例 |海軍學術雙月刊第58卷第6期,2024
  3. 共軍動用海警對台進行法律認知戰(2024 中共政軍發展評估報告) |國防安全研究院,2025-01
  4. 中國海警聲稱巡查 海委會:台灣東部海域並非中國海警執法區域 |海洋委員會,2026-06-01
  5. 中國海警闖東部海域「巡查」 海巡署全程監控:假執法真擴權 |自由時報,2026-09-03
  6. 中國海警續派艦艇出沒台海東部 海巡2艦併航監控 |中央社,2026-07-04
  7. 海警巡查台灣以東海域升為常態化 |星島日報,2026-07中方敘事證據,非事實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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