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立法威脅小分類・案例
情報法7條
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
法律戰圓餅圖原文說明未放棄中國國籍的中配,依法必須配合中國的情報工作
《國家情報法》第7條要求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對保有中國國籍或戶籍的人而言,這是一項無法拒絕的法定義務。
最後更新:2026-10-06|本頁為 中國對台法律戰三層圖 的專題儀表板
01 CONCEPT概念
第7條的「協助義務」沒有拒絕或救濟機制,且情報機關可要求相關人員保密[1]。這使得任何具中國國籍者,無論身在何處,都可能被要求提供資訊或協助。
在台灣的脈絡中,問題集中在仍保有中國戶籍或護照的人員,以及公職與軍公教人員是否持有中國身分證件。這不是針對陸配族群的歧視,而是國家安全上「法定協助義務」與「忠誠義務」的衝突。
02 EVOLUTION沿革
03 CURRENT STATUS現況
2025陸配參選民選公職者須依國籍法放棄中國國籍,引發是否「能夠放棄」的法律爭議,相關個案仍在行政救濟中。
2025-07補繳期限屆滿,陸委會表示不會逕行註銷當事人台灣身分,個案持續協處[3]。
04 RESPONSES台灣與國際應對
05 RELATED相關專題
SOURCES資料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維基百科
- 上萬陸配台灣身分恐遭註銷 陸委會移民署研商方案 |中央社,2025-04-09
- 清查1.2萬陸配及二代身分:一紙註銷中國戶口證明,同時指向安全與恐慌? |報導者,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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