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立法威脅小分類・案例

情報法7條

中國《國家情報法》第七條

法律戰圓餅圖原文說明未放棄中國國籍的中配,依法必須配合中國的情報工作

《國家情報法》第7條要求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對保有中國國籍或戶籍的人而言,這是一項無法拒絕的法定義務。

最後更新:2026-10-06|本頁為 中國對台法律戰三層圖 的專題儀表板

01 CONCEPT概念

第7條的「協助義務」沒有拒絕或救濟機制,且情報機關可要求相關人員保密[1]。這使得任何具中國國籍者,無論身在何處,都可能被要求提供資訊或協助。

在台灣的脈絡中,問題集中在仍保有中國戶籍或護照的人員,以及公職與軍公教人員是否持有中國身分證件。這不是針對陸配族群的歧視,而是國家安全上「法定協助義務」與「忠誠義務」的衝突。

02 EVOLUTION沿革

  • 2025-03 起移民署通知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補件,約1萬多名陸配受影響,政府提供具結與專案協助[2]。
  • 2025-03-13總統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下令清查軍公教有無中國身分證[3]。
  • 2017-06-27《國家情報法》通過,翌日施行[1]。
  • 2004兩岸條例第9條之1修正: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護照;陸配取得台灣身分須繳交喪失原籍證明[2]。

03 CURRENT STATUS現況

2025陸配參選民選公職者須依國籍法放棄中國國籍,引發是否「能夠放棄」的法律爭議,相關個案仍在行政救濟中。
2025-07補繳期限屆滿,陸委會表示不會逕行註銷當事人台灣身分,個案持續協處[3]。

04 RESPONSES台灣與國際應對

台灣應對

  • 依兩岸條例清查雙重戶籍,同時設置具結、延後赴陸與專案輔導機制,降低對一般家庭的衝擊[2]。
  • 公開鼓吹武統的個案依法廢止居留或定居許可,政府強調以言行危害國安為準、非針對族群[2]。

國際應對

  • 美、英、澳、加等國在5G與關鍵基礎設施審查中,均以《國家情報法》的協助義務作為排除高風險供應商的論據之一。
  • 歐盟與多國對中國籍應用程式的資料安全審查,也以同一條文作為風險評估依據。

SOURCES資料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維基百科
  2. 上萬陸配台灣身分恐遭註銷 陸委會移民署研商方案 |中央社,2025-04-09
  3. 清查1.2萬陸配及二代身分:一紙註銷中國戶口證明,同時指向安全與恐慌? |報導者,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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