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介選|樣態 1事件狀態:偵辦 歸因依據:司法文書(歷次判決)/官員說明(2026 列管)

樣態一:非法資金——從台辦出資到泰達幣,中國錢怎麼流進台灣選舉

非法資金是中國介選最直接的手法:出資端是中國台辦系統或其實質控制的組織,經台商、同鄉會、協會、里長等中間人,流向候選人、樁腳與選民[1][2]。

形式從現金、地下匯兌,到團費補貼、快篩試劑等實物,再到泰達幣等虛擬貨幣[3][4][5]。本頁整理型態、過去判決、2026 現況與法規,每週更新。

最後更新:2026/10/27 | 每週更新至 2026/12/29 | 本頁所有數字皆附來源編號
樣態一 非法資金:本專題在精準介選六樣態蜂巢圖的位置(路線 A)

先看懂這一頁:三件事

1 六種資金形式

台商轉手、團費補貼、實物資助、虛擬貨幣、地下匯兌與人頭帳戶、外圍組織長期資助。依已判決或起訴的案例歸納,中國資金很少直接匯給候選人,而是換成不同形式、經過中間人。

看 01 節:六種資金形式 ↓

2 從出資到回報

資金分五步:出資、中介、轉換形式、終端、回報;最後以照片、影像經微信回傳中方,作為「成效」憑證。[11]

看 02 節:資金流向圖 ↓

3 兩個重要歷史例子
  • 2026-07-29 嘉義縣國民黨黨代表林雪峰受台州市台辦委託資助,招攬村里長赴中,團員自付 1.6 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4 年定讞。[2][15]
  • 2026-07-24 無黨籍參選人馬治薇受中國控制的基金會以泰達幣、美金資助;二審判 2 年 8 月,最高法院駁回定讞。[5][16]

看 03 節:歷次選舉案例 ↓

國安局說法(2026/10/22)中共「透過非法資金挹注,支持特定的候選人或政治團體」[6]。書面報告另指,歷年選舉期間中共透過非法金流資助、招待赴中旅遊、贊助文宣物資、傳散虛假民調介選,2024 年大選因《反滲透法》遭起訴 71 案(p.13)[7]。
原始文件:國安局《115 年下半年國家情報工作暨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19 頁),本樣態相關頁碼 p.13⬇ 下載 PDF
71 案2024 年大選期間因《反滲透法》遭起訴[7]
156 案/354 人2024 全年檢察機關偵辦境外勢力介選[8]
22 件2026 地下匯兌洗錢專案 54 案中屬兩岸共謀[8]
近百起國安局 2026 列管的介選案件(含六樣態)[9]
53 件/54 人2026 九合一檢方受理涉《反滲透法》案件(截至 10/19)[29]

01 型態與形式六種資金形式

依已判決或起訴的案例歸納,中國資金很少直接匯給候選人,而是換成不同形式、經過中間人。

台商轉手

2018 年調查局在立法院表示偵辦 33 件疑似中資助選案,多件經在中國的台商轉手,源頭為國台辦。[10]

團費補貼

台辦負擔食宿景點,團員只付約 1.6 萬元機票團費,由里長或黨代表招攬,餐敘中拉票。[2]

實物資助

2022 年福建平潭台工部無償提供 6,000 劑中國製快篩試劑,以人頭申報進口後用來賄選。[4]

虛擬貨幣

馬治薇案被控收受中方以泰達幣(USDT)轉帳資助參選,二審沒收美金 3 萬 4,322 元。[5]

地下匯兌與人頭帳戶

不明中國籍人士將人民幣 5 萬元匯入人頭帳戶,動員走路工;調查局擔心匯兌管道成為選舉期間境外資金入境通道。[11][8]

外圍組織長期資助

統促黨幹部夫婦被控 2011–2023 年收受國台辦等資助約 7,400 萬元,製作節目宣傳特定候選人與公投。[12]

02 運作流程出資、中介、轉換形式、終端、回報

1 出資
2 中介
3 轉換形式
4 終端
↩ 5 回報以照片、影像經微信回傳中方,作為「成效」憑證。[11]

點上方管道、或直接點任一節點,看資金怎麼走。連線只示意關係,粗細不代表金額;本站依公開案例整理。

出資國台辦、省市區級台辦、台工部,或其實質控制的基金會、協會。[2][5]
中介台商、同鄉會、陸配團體、小黨主席、里長、黨代表、協會理事長。[3][11]
轉換形式團費補貼、實物、地下匯兌、人頭帳戶、虛擬貨幣,避開政治獻金申報。[4][5][8]
終端候選人或樁腳拉票、動員走路工,選民取得補貼或實物。[2][11]
回報以照片、影像經微信回傳中方,作為「成效」憑證。[11]

流程為本站依公開案例與官方說法整理,非單一案件的完整事實。

03 過去事件歷次選舉的案例(由近而遠)

日期事件結果/狀態來源
2026-09-07新北土城里長姚韋華與協會理事長簡安仕受南京市台辦資助,2023-11 帶里長與親友赴中,涉影響 2024 選舉。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姚 2 年 6 月、簡 4 年 8 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28][19]
2026-08-21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被控受中國統戰部門指示,為勞動黨立委候選人湛秀英助選。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橋頭地院依反滲透法判 1 年 6 月;落地招待、不實民調部分無罪;可上訴[13]
2026-08-11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被控受指示為候選人站台,並涉地下匯兌約 2,875 萬元。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新北地院合併判 7 年;可上訴[3][14]
2026-07-29嘉義縣國民黨黨代表林雪峰受台州市台辦委託資助,招攬村里長赴中 6 天 5 夜(團員自付 1.6 萬元),餐敘宣傳特定候選人(2024 大選)。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最高法院駁回上訴,4 年、褫奪公權 3 年定讞[2][15]
2026-07-24無黨籍 2024 桃園立委參選人馬治薇受中國控制的基金會以泰達幣、美金資助,並以情報交換。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二審依反滲透法判 2 年 8 月,最高法院駁回定讞[5][16]
2026-07-092022 年內湖里長落選人邱瑞蓮夫婦以平潭台工部提供的 6,000 劑快篩試劑賄選。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高院依反滲透法加重,改判各 5 年 8 月;可上訴[17][4]
2026-06-23共和黨主席周克琦等人 2022 年收受中方人民幣 5 萬元,動員 65 名走路工並為候選人造勢。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一審 1 至 2 年,高院維持;是否定讞報導說法不一[18][11]
2025-08-10台灣人民共產黨正副主席被控受中國官員指示推派參選北市議員並辦造勢。一審無罪(行為時尚未成為公告候選人);北檢上訴[20]
2024-12-19南投縣府機要林孟麗帶 11 人赴寧波、杭州(慈溪市台辦負擔食宿),被控餐敘中拉票。南投地院判無罪:無對價關係、團員自付團費[21]
2024-11-04統促黨中委張孟崇夫婦被控 2011–2023 年收受國台辦等資助約 7,400 萬元。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嘉檢依反滲透法起訴;張孟崇病逝,其妻續審[12]
2018-10-22調查局偵辦 33 件疑似中資資助九合一候選人案,多經台商轉手;另搜索 2 處地下匯兌。官方說法;個案結果未見公開[10]

「官方指出中國連結」指起訴書或判決認定資金或指示來自中國方面;被告在判決確定前推定無罪。無罪案件也列入,因其顯示現行法的構成要件缺口。

04 2026 現況九合一選前動態(由近而遠)

  • 2026-10-25最高檢統計,截至 10 月 19 日全國受理妨害選舉案件 6,415 件,其中涉《反滲透法》53 件 54 人;賄選 2,302 件 2,593 人,已起訴 15 件 95 人。報導未說明這 53 件與國安局列管近百案的對應關係。[29]
  • 2026-10-22國安局長蔡明彥將非法資金列為精準介選六樣態之一,國安局列管近百起案件,希望選前移送司法。[6][9]
  • 2026-10-16台灣資訊環境研究中心統計,至少 70 位 2026 參選人近 3 年參與 86 場中國官方認可的兩岸交流;此為交流關聯分析,不代表涉及資金或違法。[22]
  • 2026-10-14花蓮地檢署指揮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搜索無黨籍花蓮市長參選人、前新黨副發言人張榮法住處。檢方懷疑他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競選活動,並追查不明資金來源;訊後認涉《反滲透法》罪嫌重大、無羈押必要,諭知 6 萬元交保。[30][31]
    報導未指明境外勢力的具體單位與金額;案件偵查中,尚未起訴。張榮法 2022 年參選台北市議員時,曾以人頭自中國廈門公司進口 4,300 劑快篩試劑無償提供選民,依《醫療器材管理法》判刑 3 月、緩刑確定。[32]
  • 2026-09-08調查局打擊地下匯兌與洗錢專案:54 案、約談 550 餘人,22 件屬兩岸共謀,擔心成為選舉期間境外資金入境管道。[8]
  • 2026-07-30內政部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指其滲透 7 縣市、15 座宮廟;陸委會稱林雪峰案定讞確認「台辦屬滲透來源」。[12][15]
  • 2026-05-25各地檢成立查察妨害選舉執行小組,「阻絕境外勢力介選」列為四大重點之一,檢舉獎金最高 2,000 萬元。[23]
  • 2026-01-12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承認反滲透法起訴率、定罪率不高,構成要件過窄,例如只涵蓋已登記的候選人。[24]

05 法規與查處適用法條與刑度

反滲透法第 3、4 條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捐贈政治獻金,或從事競選、罷免活動: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0 萬元以下罰金。[25]
反滲透法第 7 條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選罷法之罪(如賄選):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賄選本刑 3 至 10 年,加重後最高 15 年。[25][4]
政治獻金法第 7、25 條不得收受外國、中國、港澳人民、法人、團體的獻金;擬參選人收受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管不到實物、招待與「尚未成為擬參選人」的階段。[26][20]
查處統計2024 年 1 月最高檢統計反滲透法 96 件、190 人;2024 全年境外勢力介選 156 案、354 人(偵辦口徑,與起訴數不同)。[27][8]2026 九合一截至 10 月 19 日,檢方受理反滲透法 53 件、54 人。[29]

06 編者分析本站觀點

資金樣態最大的難題是「證明」。已定讞的案件多是台辦出資、里長帶團的落地招待型,因為行程、團費與餐敘留下具體證據;虛擬貨幣與地下匯兌則難追到最終受益的候選人。

無罪判決值得注意:南投林孟麗案以「團員自付團費、無對價」判無罪,林德旺案以「尚未成為公告候選人」判無罪。中國只要把資金提前到參選登記前、或改成實物與補貼,就可能落在現行法的縫隙。

因此本樣態的觀察重點不只是國安局的近百案,而是檢方最後用哪一條起訴、法院是否接受台辦即滲透來源的認定。

07 觀察指標接下來要看的事

近百案移送進度選前有多少件移送司法、依反滲透法第 3、4、7 條哪一條起訴;張榮法案是否起訴。[9][30]
地下匯兌與虛擬貨幣調查局專案後續統計,是否查到選舉資金流向。[8]
上訴中的舊案周滿芝、徐春鶯、邱瑞蓮、姚韋華案的後續審判結果。[13][3][17][19]
修法反滲透法擴大構成要件(涵蓋擬參選人、實物資助)的修法進度。[24]

08 資料來源點擊上方編號可跳至此處

  1. [1]本站整理,依本頁「過去事件」所列案例歸納。
  2. [2]中央社(Newtalk 轉載),林雪峰受台州市台辦資助招攬村里長赴中案定讞,2026-07-29。連結
  3. [3]中央社,徐春鶯涉反滲透法與地下匯兌一審判決,2026-08-11。連結
  4. [4]中央社,內湖里長參選人以中國快篩試劑賄選案起訴,2022-11-28。連結
  5. [5]世界新聞網,馬治薇案判決定讞,2026-07-24。連結
  6. [6]中央社(華視新聞網轉載),〈蔡明彥:中共精準介選 廉價機票供鎖定對象返台投票〉,2026-10-22。連結
  7. [7]國家安全局,《115 年下半年國家情報工作暨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2026-10-22,p.13(本站備份)。連結
  8. [8]公視新聞網,調查局打擊地下匯兌洗錢專案成果,2026-09-08。連結
  9. [9]自由時報,〈中共「精準介選」 國安局揭開賭盤、落地接待等6大主要樣態〉,2026-10-22。連結
  10. [10]Taipei Times,調查局偵辦 33 件中資助選案,2018-10-23。連結
  11. [11]Newtalk 新聞,周克琦等人收受中方資助動員走路工案,2025-06-30。連結
  12. [12]中央社,統促黨中委張孟崇夫婦依反滲透法起訴,2024-11-04;公視,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2026-07-30。連結
  13. [13]中央社,周滿芝反滲透法案一審判決,2026-08-21。連結
  14. [14]Newtalk 新聞,徐春鶯案起訴,2026-03-25。連結
  15. [15]Newtalk 新聞,陸委會評林雪峰案定讞,2026-07-30。連結
  16. [16]公視新聞網,馬治薇案相關報導,2024-01-05。連結
  17. [17]自由時報,邱瑞蓮夫婦快篩賄選案二審加重,2026-07-09。連結
  18. [18]自由時報,周克琦案二審,2026-06-24。連結
  19. [19]公視新聞網,姚韋華、簡安仕案二審改判有罪,2026-02-12。連結
  20. [20]公視新聞網,台灣人民共產黨正副主席一審無罪,2025-08-10。連結
  21. [21]南投地方法院 113 年度選訴字第 6 號判決(林孟麗案),2024-12-19。連結
  22. [22]台灣資訊環境研究中心(IORG),2026 參選人兩岸交流分析,2026-10-16。連結
  23. [23]中央社(Newtalk 轉載),各地檢成立查察妨害選舉執行小組,2026-05-25。連結
  24. [24]中央社,梁文傑談反滲透法起訴率與修法,2026-01-13。連結
  25. [25]全國法規資料庫,《反滲透法》。連結
  26. [26]全國法規資料庫,《政治獻金法》。連結
  27. [27]Taipei Times,最高檢 2024 年選舉查察統計,2024-01-07。連結
  28. [28]中央社,姚韋華、簡安仕案定讞,2026-09-07。連結
  29. [29]中央社,九合一選舉查賄逾2300件 檢方追查多元賄選手法,2026-10-25。連結
  30. [30]自由時報,疑接受境外勢力資助 參選花蓮市長/前新黨張榮法 涉觸反滲透法,2026-10-15。連結
  31. [31]三立新聞網,疑涉反滲透法!花蓮市長參選人張榮法遭搜索約談 檢方諭令6萬元交保,2026-10-14。連結
  32. [32]壹蘋新聞網,曾任新黨副發言人!花蓮市長參選人涉犯《反滲透法》6萬交保,2026-10-14。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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