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板明夫台中遇襲案:中國香港黑幫受雇跨境施暴,「義憤」說法被起訴書推翻

跨國壓迫 ・ 案件報導 ・ 2026.10.08
2026 年 7 月 6 日中午,日籍媒體人、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在台中永豐棧酒店大廳被一名男子揮拳打中臉部。4 小時後,嫌犯在台中機場準備飛往韓國釜山時落網。中國國台辦說這是出於「義憤」的「偶發的普通治安事件」;三個月後,台中地檢署的起訴內容顯示:這是一支由兩個中國香港黑幫的成員組成、有人出資、有人指揮、有人把風的跨境施暴小組,其中 4 人已出境通緝,出錢的「陳偉豪」至今身分不明。
資料截至:2026-10-08 14:00(台北時間)。案件已起訴、尚未判決,被告在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本文依台中地檢署起訴後的公開報導整理,起訴書全文未公開;各媒體對細節的記載如有出入,以中央社引述的地檢署新聞稿為準,並在文中註明。文中[N]對應文末資料來源編號。依本站編輯慣例,香港人士一律標示為中國香港籍。
一、案情摘要
矢板明夫 7 月 6 日受邀擔任春雨文教基金會營隊講師,中午演講結束、離開台中永豐棧酒店時,遭一名黑衣男子尾隨並揮拳打中臉部[6]。依起訴內容,行凶時間為 11 時 38 分,地點是酒店 1 樓大廳,傷勢為下頷鈍挫傷及上唇擦挫傷[3][5];矢板事後表示門牙鬆動,只能吃流質食物[13]。
動手的是 33 歲的廖港發,中國籍、持香港護照入境[6],檢方指他是中國香港幫派「和勝和」成員兼「行動組」組長,在香港曾受金主委託打人,行情是每拳港幣 3,000 至 5,000 元[1]。他行凶後搭計程車到服飾店變裝,準備從台中機場飛往釜山,15 時 52 分在機場 2 樓遭警方拘提[4][5]。他到案初期稱自己「認錯人」[11];起訴時坦承傷害及公然侮辱,否認恐嚇公眾與參與犯罪組織,也否認知道被害人是媒體評論者[3]。
台中地檢署 2026 年 10 月 6 日偵結,依傷害、公然侮辱、恐嚇公眾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廖港發,具體求刑 5 年並建請法院接續羈押;吳姓、馮姓、鄺姓、王姓 4 名共犯已出境,發布通緝;幕後指使者與是否有在台協力者另案偵查[1][2]。
二、完整時序
下表由近而遠排列,三條線並列:施暴小組、台灣偵查與司法、各方回應。
| 時間 | 類別 | 事件 | 出處 |
|---|---|---|---|
| 2026 年 10 月 6 日 | 回應 | 陸委會支持檢方起訴、再次譴責跨國壓迫;矢板明夫發文表示這是「透過金錢、有計畫的預謀」 | [14][2][15] |
| 2026 年 10 月 6 日 | 起訴 | 台中地檢署偵結起訴廖港發、求刑 5 年並建請接續羈押;吳、馮、鄺、王 4 人通緝;幕後指使者與在台協力者另案偵查 | [1][2] |
| 2026 年 7 月 14 日 | 回應 | 日本跨黨派「思考台灣海峽和平與穩定國會議員之會」發表聲明:「我們絕不向任何以暴力進行的打壓屈服」 | [12] |
| 2026 年 7 月 8 日 | 中方說法 | 國台辦稱本案是「一起偶發的普通治安事件」,嫌犯出於「義憤」,並要求台灣保障嫌犯權益 | [10] |
| 2026 年 7 月 7 日前後 | 偵查 | 檢方以手機內容顯示預謀與境外指使,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 [11] |
| 2026 年 7 月 7 日 | 回應 | 總統府稱這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施行後首起在台跨國壓迫暴力案;外交部、內政部、陸委會相繼表態(見第五節) | [8][9] |
| 2026 年 7 月 6 日 | 回應 | 涉外人士表示本案「不能只視為單純治安事件」,而是中國跨國壓迫在台灣具體化的警訊 | [7] |
| 2026 年 7 月 6 日 15:52 | 偵查 | 廖港發變裝後在台中機場 2 樓遭拘提,原欲搭機赴釜山;王雋昊已先離境 | [1][5] |
| 2026 年 7 月 6 日 11:38 | 行凶 | 廖港發在永豐棧酒店 1 樓大廳徒手毆打矢板明夫臉部,王雋昊在旁把風回報;廖行凶後假意關心被害人再離開 | [1][4] |
| 2026 年 7 月 5 日 | 施暴小組 | 吳永樂稱多留 1 天每人加發港幣 5,000 元、若廖港發親自動手「上面」願付港幣 10 萬元;馮孝揚、鄺祖暉擔心身分曝光退出,與吳永樂同日搭機離境 | [1][4] |
| 2026 年 7 月 4–5 日 | 施暴小組 | 廖港發等人到酒店勘查,未見到矢板明夫;原定 5 日行凶後離台 | [5][2] |
| 2026 年 7 月 1 日 | 施暴小組 | 「陳偉豪」聯繫和安樂成員吳永樂,出資委託組成跨境施暴集團;5 名成員自當日起至 7 月 4 日分批入境台灣 | [1][2] |
| 2026 年 7 月 1 日 | 背景 |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施行,第 63 條宣稱可追究境外組織與個人責任 | [19] |
三、任務鏈:誰出錢、誰指揮、誰動手
出資者「陳偉豪」(和勝和「行動組」組長,真實姓名、年籍不詳)
得知矢板明夫將在永豐棧酒店擔任講師 → 出資委託[1]
↓
指揮者 吳永樂(和安樂):組團、分派工作,7.5 離境[1][4]
↓ 「上面」承諾港幣 10 萬元[1]
動手者 廖港發(和勝和「行動組」組長):勘查、現場調度、行凶[1]
把風者 王雋昊(和安樂):把風回報,行凶後離境[1][4]
退出者 鄺祖暉(原定下手)、馮孝揚(原定把風),7.5 離境[1][4]
檢方強調,5 名被告與矢板明夫素不相識、沒有任何私人糾紛,只是受雇按拳計酬[2][16]。吳永樂曾在群組中斥責想退出的成員,說這樣「無法向上面交代」[4]。
報酬金額各報導記載不一:起訴後的報導依地檢署新聞稿寫明,吳永樂承諾若廖港發親自動手,「上面」願付港幣 10 萬元[1];7 月時鏡週刊引述偵查消息,寫陳偉豪付給廖港幣 5 萬元[11]。本文以起訴內容為準。另外,報導指這是一場不公開的演講[11],出資者卻掌握矢板的行程[3];起訴內容未說明消息從哪裡來。
需要說明的是:檢方以「預謀、受僱、參與結構性犯罪組織」描述犯行[3],但依目前公開資訊,未指出「陳偉豪」或「上面」與中國官方機關之間的具體指揮關係;本站亦未查得相關公開資料。
四、罪名與求刑
- 起訴罪名:刑法傷害、以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恐嚇公眾,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1][4]。
- 求刑:具體求處 5 年有期徒刑,檢方稱這是法定刑最重的刑度[3];並以犯行具高度計畫性、組織性及跨境性,且被告曾積極規避查緝為由,建請法院接續羈押[5]。
- 從重理由:檢方列出 5 點——企圖藉暴力製造寒蟬效應、組織分工縝密具高度反偵查性、僅因金錢攻擊素不相識之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言論自由、預謀受雇犯案[2];並認為被告的目的「不僅是傷害特定被害人」,更要藉跨境暴力及媒體傳播產生「殺一儆百」效果[1]。
- 沒有處理到的部分:本案能用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恐嚇公眾罪,求刑也比沈伯洋遭跟監案(個資法,求刑 1 年 6 月)高[17];但起訴對象仍只有在台落網的動手者,「受境外委託、對特定言論人士施暴」本身並不是獨立罪名。
五、各方回應
- 總統府(7.7):強烈譴責,指這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施行後首起在台跨國壓迫暴力案,並提醒赴中國的國人加強安全防範[9]。
- 總統賴清德(7.7):「中國各種跨國鎮壓與監控的行徑,包括以國內法進行威權擴張,也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警戒和共同擔憂。」[9]
- 外交部(7.7):發言人蕭光偉表示政府「絕對不會輕忽,一定會深入地調查,釐清動機並且嚴懲」[8]。
- 內政部(7.7):部長劉世芳表示不容許境外的人挑戰台灣公權力,呼籲在台協力者「千萬不要有僥倖的心理」[9]。
- 陸委會:7 月指本案與先前在台中國香港籍人士經營的拳館遭潑漆案高度相似,懷疑境外勢力利用港人入境便利、以「打帶跑」模式犯案[8][9];10 月起訴後表示支持檢方、再次譴責跨國壓迫,並呼籲國人勿接受境外指示或誘惑參與、協助跨國壓迫[14][16]。
- 國台辦(中方說法紀錄,7.8):稱本案是「一起偶發的普通治安事件」,嫌犯出於「義憤」,並指責民進黨政府政治操弄[10]。
- 矢板明夫:7 月表示嫌犯有相當程度的準備,是否與《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有關應調查釐清,「絕不因此退縮」[13];10 月起訴後表示「拳頭雖然是打在我的臉上,但它真正想打掉的,是所有人說話的勇氣」,並認為這類跨境、有組織、有政治動機的暴力「確實應修法防範」[2][15]。
- 日本國會議員(7.14):跨黨派議員聯盟聲明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對跨境暴力深表關切[12]。
六、三案對照:沈伯洋、矢板明夫、賴清德總統家屬
同一週內,三起針對台灣政治人物或親台人士的跨國壓迫案件先後進入司法程序。並列來看:
| 比較項目 | 沈伯洋遭跟監案 | 矢板明夫遇襲案 | 賴清德總統家屬遭跟監案 |
|---|---|---|---|
| 發生時間 | 2024.10.1–11.8 微型攝影機監控[17] | 2026.7.6 行凶[1] | 2025.9 前往西雅圖近郊跟監[18] |
| 手法 | 針孔攝影機 24 小時監控住處與妻女進出[17] | 受雇黑幫當眾毆打[1] | 跟監、拍攝住處與車牌並回報[18] |
| 出資或指使者 | 中國香港籍 2 人,港幣 99,950 元[17] | 「陳偉豪」,承諾港幣 10 萬元[1] | 檢方指控受中國官員指示[18] |
| 執行者 | 台灣徵信業者 4 人[17] | 中國香港黑幫成員 5 人[1] | 加州房仲張婉瑩[18] |
| 法律處理 | 台灣個資法起訴 4 人、通緝 2 名委託人[17] | 台灣以傷害、恐嚇公眾、組織犯罪等罪起訴 1 人、通緝 4 人[1] | 美國以未登記擔任外國政府代理人(18 U.S.C. §951)起訴[18] |
| 刑度 | 求刑 1 年 6 月[17] | 求刑 5 年[1] | 最重 10 年[18] |
| 出資者或指使者現況 | 已出境、通緝[17] | 身分不明,另案偵查[1] | 起訴內容指受中國官員指揮,官員身分未公開[18] |
陸委會 10 月表示,依其掌握,中共針對台灣的跨國壓迫至少已達 126 人[20]。
七、編者分析
「義憤」與「按拳計酬」
案發兩天後,國台辦就替一名尚未說出動機的嫌犯定性為「義憤」、把事件說成「偶發的普通治安事件」。三個月後的起訴內容顯示,這是一支有出資者、指揮者、把風者,分批入境、按拳計酬的施暴小組,連「多留一天加港幣 5,000 元」都寫在群組裡。國台辦的說法沒有被任何偵查結果支持,反而讓人想問:北京怎麼會在台灣檢警之前就知道嫌犯的「動機」?
把暴力外包給黑幫
本案出資與執行都經過中國香港幫派,動手的人與被害人素不相識,指揮者事前已經出境。這種層層外包的設計,讓落網的人只能交代到「上面」為止,也讓任何國家機關的角色難以在法庭上證明。這和沈伯洋案由中國香港籍人士出錢、台灣徵信業者動手,是同一套邏輯:讓中間人承擔風險,讓委託人留在境外。
非公開行程是怎麼外洩的
出資者事先掌握一場不公開演講的時間地點,這是本案最該追的一條線。檢方已表明另案偵查在台協力者;如果行程情報來自台灣內部,那麼跨國壓迫靠的就不只是境外的錢與打手,還有在地的眼線。
「打帶跑」與邊境
5 人分批入境,4 人在行凶前後順利出境,只有動手者在機場落網。陸委會指出境外勢力利用港人入境便利犯案;矢板明夫則主張應修法防範。從沈伯洋案的委託人自香港入境了解進度,到本案的施暴小組分批入境,入境管理與跨國壓迫的預警機制已經是同一個問題。
拳頭的對象是所有說話的人
檢方說被告要的是「殺一儆百」。矢板明夫是日本籍評論者,這一拳也就同時打在台灣的言論自由與日本的關注上。他在起訴後說最好的回應是「繼續說自己想說的話」——跨國壓迫的目標從來不只是被打的那個人,而是看到新聞、開始猶豫要不要再發言的其他人。
八、資料來源
- 蘇木春(2026年10月6日)。香港幫派跨境涉毆打矢板明夫 1男被起訴、4共犯潛逃遭通緝。中央通訊社(引台中地檢署新聞稿)。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10060047.aspx
- 吳思嬋(2026年10月6日)。港籍男受雇跨境來台襲擊矢板明夫 檢方起訴求處5年徒刑。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30156
- 張瀞文(2026年10月6日)。矢板明夫遇襲案偵結!港男一拳收費上萬 中檢起訴怒斥:暴力箝制言論自由。新頭殼 Newtalk。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10-06/1063926
- 曾健祐(2026年10月7日)。「1拳港幣10萬」港男跨境打矢板明夫 落網遭求刑5年。世界新聞網。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220/9802100
- 大紀元(2026年10月6日)。矢板明夫遭毆案 港男被台檢起訴 4共犯遭通緝。https://www.epochtimes.com/b5/26/10/6/n14864284.htm
- 郝雪卿(2026年7月6日)。矢板明夫遭攻擊 持香港護照中國男子出境前落網。中央通訊社。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7060316.aspx
- 葉素萍(2026年7月6日)。矢板明夫遭攻擊 涉外人士:中國跨國鎮壓警訊。中央通訊社。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7060318.aspx
- 葉霈萱、彭耀祖(2026年7月7日)。矢板明夫遭中籍男子攻擊 陸委會指以「打帶跑」模式犯案。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6467
- 葉霈萱、彭耀祖、邱植培(2026年7月7日)。陸委會回應矢板明夫遭攻擊事件 疑境外勢力以打帶跑模式犯案。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6575
- 金大鈞(2026年7月8日)。國台辦稱矢板遇襲是義憤 他批說法露餡:你跟嫌犯很熟嗎?。新頭殼 Newtalk(國台辦發言作為中方說法紀錄)。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07-08/1045978
- 劉文淵(2026年7月18日)。新聞內幕/香港黑幫7人小組分工犯案 揭矢板明夫遭中跨國恐襲。鏡週刊。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60713soc006
- 自由時報電子報(2026年7月15日)。矢板明夫遇襲發酵!日本跨黨派議員:不容許暴力強權打壓言論。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5505518
- 台灣英文新聞(2026年7月7日)。矢板明夫遭中國籍男子攻擊 聲明強調不退縮、續為台灣發聲 陸委會:團促法後首例跨境鎮壓案。https://www.taiwannews.com.tw/zh/news/6396230
- 李雅雯(2026年10月6日)。矢板遇襲案廖嫌被起訴 陸委會:譴責跨境鎮壓。中央通訊社。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610060208.aspx
- 自由時報電子報(2026年10月7日)。台中遇襲真相曝!矢板明夫示警「中國跨境鎮壓升級」:繼續為台灣發聲。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597868
- 林韋慈(2026年10月6日)。快新聞/矢板明夫遭毆案偵結!香港黑幫成員求刑5年 陸委會發聲了。民視新聞網。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6A06W0479
- 中國威脅報告(2026年10月8日)。中國對沈伯洋的跨國壓迫:從兩度標籤化為「台獨頑固分子」到跨海委託徵信社跟監,北檢起訴全時序。https://cnthreats.report/zh-hant/blog/articles/18361
- 中國威脅報告(2026年10月6日)。中國跟監台灣總統賴清德家屬:FBI 在洛杉磯機場逮捕涉案女房仲。https://cnthreats.report/zh-hant/blog/articles/18324
- 中央社(2026年6月22日)。中國民族團結促進法7/1上路 域外適用條款受關注。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606220318.aspx
- 自由時報電子報(2026年10月5日)。賴清德長子遭跟監 陸委會:中共對台跨國鎮壓已達126人。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596037
本文為台灣安保協會依台中地檢署起訴後之公開報導、政府機關發言紀錄與媒體報導整理而成,事實內容以原始資料為準;被告目前僅遭起訴,在法院判決前應推定無罪。國台辦發言僅作為中方說法之紀錄引用。「編者分析」為本站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