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中國對台法律戰的五大維度

2026-07-12台灣安保協會
看待中國對台法律戰的五大維度

眾所皆知,從中國角度來看,法律戰和輿論戰、心理戰位列中國解放軍政治工作的三戰之一。 而我們可以將中國的法律戰,理解為策略性的使用法律,作為達到軍事目標的手段之一 ,將威脅合法化,以正當化自身的行為;也就是將規則武器,可以「依法脅迫」。法律戰是對外不是對內,因此,中國的法律戰也藉由「內國法化」,以對抗國際法的相關條約、慣例、判決。

而中國對台法律戰,除了以一中原則為主,試圖將中國國內法效力向國際延伸。 就國際外交而言,要求各國訂定一中政策之外,還涵蓋從舊金山和約、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等國際條約、決議,進行對台灣主權地位的扭曲解釋,到直接威脅台灣的法律,如 2005 年《反分裂法》開始,晚近2024年《懲獨22條意見》。亦包括了間接《海警法》、《情報法》。以及相關具法律強制性效果的中國政策對台灣造成的威脅,如 2014 年太陽花運動,中國推出的「三中一青」、2017年的蔡英文的民進黨政權重返執政後,針對三中一青修改,實施至今的「一代一線」(青年一代、基層一線),造成青年、里長等落地招待的統戰團,在台海兩邊絡繹不絕。

舉例而言,台灣目前關於中配引起的台灣國安問題,亦是中國對台法律戰的範圍,因為在中配未放棄中國國籍下,讓已身為台灣公民的中國人,依然會受到中國的國家情報法第七條的脅迫:依法必須配合中國的情報工作。就人權的角度來看,台灣作為一個國家,應該要積極保護自己的公民(中配),免於受到他國(中國)脅迫的自由,反而更必須要求中配放棄中國國籍。

中國威脅不會單獨出現,而是複合式出現:不僅有「蘿蔔+棒子」的軟硬兼施,更會刻意放大微不足道的惠台措施,淡化中國壓迫與威脅;這次的《民族團結法》的法律戰威脅,同時間配合的還有對台灣青年、里長的落地招待、對台灰色地帶作戰,如中國海警船自 6 月 1 日以來,在台灣東部的騷擾等等。更令人髮指的,中國派人跨境攻擊台灣政論家矢板明夫。

種種中國威脅,都在企圖對台灣人施加心理壓力,以製造寒蟬效應、削弱抵抗意志。最後,自然是以「併吞台灣」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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