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如何談中國威脅與跨國壓迫?

台灣官方文件 ・ 外交部外交業務報告 ・ 2026.10
2026 年 10 月 28 日,外交部長林佳龍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外交業務報告。這是一份我方政府文件,不是外國對中國的威脅評估;它的價值在於,外交部第一次以書面業務報告具體點名兩起針對台灣人的跨國壓迫個案,並公布部內的應變架構。
本文只整理報告中與中國威脅直接相關的段落:中國混合戰手段的官方分類、《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下簡稱《民促法》)的定性、兩起跨國壓迫個案、反制聯大第 2758 號決議的國際統計,以及下一階段的反制重點。
以下事實均出自外交部書面報告,本站未獨立查證報告內的統計數字;兩起個案另以本站既有案件報導交叉比對。文中「p.」為報告頁尾印刷頁碼(PDF 閱讀器顯示頁數因封面未編號而多 1,例如 p.19 在閱讀器為第 20 頁)。
用語說明:報告原文使用「跨國鎮壓」,本站依既定用語改寫為「跨國壓迫」;直接引用報告原句處保留原詞並加引號。
📄 報告原檔:外交部外交業務報告 2026-10-28(PDF,本站備份)|外交部官方專區
一、報告來源與定位
報告人為外交部長林佳龍,報告日期 2026 年 10 月 28 日,場合是立法院第 11 屆第 6 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 6 次全體委員會議(p.1)。全文分五部分:前言、國際情勢與外交挑戰、本期重要成果、下一階段工作重點、結語(p.2–21)。
與中國威脅直接相關的內容集中在三處:「貳、國際情勢與外交挑戰」(p.3–4)、成果第八項「強化因應中國混合威脅,保障海外國人安全」(p.13–14),以及下階段第四項「提升民主韌性,反制威權脅迫」(p.19–20)。
本站把這份報告收錄進「中國威脅報告」分類,而不是「各國中國威脅報告」:後者收的是外國政府與情報機構的評估,這份是台灣政府自己的官方表述,兩者性質不同。
二、外交部如何定性中國威脅(p.3–4)
報告怎麼說
報告把中國對台手段歸納為六類混合戰:軍事威嚇、外交打壓、經濟脅迫、法律戰、灰色地帶行動襲擾、資訊操弄,目的是「壓縮台灣的國際空間」(p.3)。
法律戰方面,報告指中國「扭曲二戰的相關史實及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把「一中原則」包裝成國際共識,藉此矮化台灣主權、阻撓國際參與(p.3)。
關於 2025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民促法》,報告的定性是:透過國內立法「將政治壓力延伸至境外」,對各國人民進行政治恫嚇與思想箝制,製造寒蟬效應,並擴大對台灣及其他國家人民的跨國壓迫(p.3)。報告呼籲國際社會「採取具體行動予以反制」(p.3)。
報告另提到,8 月舉辦的第十屆凱達格蘭論壇安排「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代表呈交反制跨國壓迫及《民促法》的聲明(p.12)。
編者分析
六類手段的分法與本站法律戰圓餅圖的「複合式威脅」大類高度重疊,但外交部把「法律戰」與「灰色地帶」「資訊操弄」並列為同層次手段,本站則把法律戰視為包覆其他手段的框架。兩種分類不衝突,可以互相對照。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對《民促法》用了「跨國壓迫」一詞,等於外交部正式把這部法律定位為跨國壓迫的法源,而不只是「對內民族政策」。這與本站法律戰專題的判斷一致。
📌 本站法律戰專題:跨國壓迫|聯大第 2758 號決議|法律戰三層互動圖
三、首次在業務報告中點名的兩起跨國壓迫個案(p.19)
報告怎麼說
報告在「提升民主韌性,反制威權脅迫」一節寫道,近年中國持續以跨國壓迫威脅台灣及其他國家人民,並舉出兩個例子(p.19):
第一,「中國官媒散布我國中央民代居所及工作地點衛星照,企圖造成恐嚇效果」(p.19)。
第二,「我國藝文工作者因批評中共政權遭中方人士出資指使在台人士跟監並策劃傷害」(p.19)。
報告的結論是:中國跨國壓迫的手段「已從政治恫嚇延伸至數位監控、跟蹤騷擾及涉嫌暴力威脅」,對人身安全、言論自由與民主社會韌性構成挑戰(p.19)。
報告沒有說的
報告兩起個案都未具名、未註明日期。以下是本站依公開報導比對的結果。
| 報告描述 | 對應事件 | 本站追蹤 | 頁碼 |
|---|---|---|---|
| 官媒散布中央民代居所及工作地點衛星照 | 2026 年 1 月 1 日中國博主在微博公布立委沈伯洋住所與工作地點的「吉林一號」商用衛星影像,1 月 2 日福建東南衛視「今日海峽」、中國台灣網「兩岸頭條」在臉書轉發;外交部 1 月 3 日發新聞稿譴責[2][3] | 本站〈中國對沈伯洋的跨國壓迫〉案件報導先前未收錄此事,本次已補進跨國壓迫專題時間軸 | p.19 |
| 藝文工作者遭中方出資指使在台人士跟監並策劃傷害 | 相聲演員黃逸豪案:新北地檢署 2026 年 10 月 21 日偵結,化名「K」的中國籍人士出資新台幣 45 萬元,透過在台中間人跟監並策劃假車禍,起訴 5 人[4] | 本站〈假車禍真追殺〉案件報導、卡米地案儀表板已完整追蹤 | p.19 |
編者分析
就本站所查,這是外交部首次在定期業務報告裡用具體個案描述跨國壓迫,而不只是概念性陳述;兩案都發生在 2026 年。
兩案的共同點是「境外出資或發動、在地執行」:衛星照案是中國博主發布、官媒放大;黃逸豪案是中國籍人士出資、台灣人動手。報告把兩者並列,等於承認跨國壓迫同時走「數位恫嚇」與「實體傷害」兩條路線。
報告未提到的是,陸委會 2026 年 10 月初已表示中國對台跨國壓迫涉及 126 人(見本站跨國壓迫專題)。外交部報告只舉兩例,是文件性質使然,不代表外交部掌握的案例只有兩起。
四、2P1R 架構與下一階段反制重點(p.13–14、p.19–20)
報告怎麼說
在已完成的工作方面,外交部表示依總統指示,從「預防」「保護」「反制」三個面向推進反制跨國壓迫,完善應變機制、協助海外遭威脅的國人,並透過凱達格蘭論壇等平台與理念相近國家協調(p.13–14)。
下一階段,外交部已要求各駐外館處更新「跨國鎮壓緊急應變計畫」,以「預防、保護、反制」(2P1R:prevention、protection、response)為策略,強化民眾識別能力、受害者緊急協助及國際合作機制(p.19)。
合作領域則點名:資訊安全、社會韌性、海域安全、無人機運用,以及海底電纜等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目標是提升共同因應灰色地帶侵擾、認知作戰及跨國壓迫的能力(p.19–20)。
報告另在「海外國人保護」一節提出以「國人安全優先」為原則,強化駐外館處急難救助、與理念相近國家建立執法合作與跨國威脅防制機制(p.20)。
編者分析
「2P1R」是外交部對外使用的縮寫,報告本身未附英文;外交部主任秘書甄國清 2026 年 5 月 9 日在首屆「因應跨國鎮壓國際研討會」代表部長致詞時定義為 prevention(預防)、protection(保護)、response(反制)[6]。它與警政署 2026 年 8 月啟動的「預防、保護與反制」三大策略同源,顯示行政院跨機關協處平台下各部會已採用同一套框架。
但報告通篇沒有提到《反滲透法》修法。跨國壓迫「單獨成罪」的修法由陸委會與法務部主責,外交部不談是權責分工;不過這也表示,外交部的反制工具仍以駐外館處應變與國際協調為主,國內法制補強要看其他部會。
五、反制中國曲解聯大第 2758 號決議的國際統計(p.9、p.13)
報告怎麼說
自美國提出反駁中國錯誤論述的四點立場以來,已有 23 個國家及歐盟公開駁斥中國主張,重申 2758 號決議「並未處理台灣主權問題,也未排除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可能性」(p.13)。
美國國會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美國 15 個州議會,以及澳洲、荷蘭、加拿大、英國、捷克、比利時及歐洲議會陸續通過相關反制動議(p.13)。
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多次澄清 2758 號決議「並未提及台灣」,不應被曲解為排除台灣參與國際體系的依據;歐洲議會今年通過的「歐中政治關係建議」報告也強烈反對以武力或脅迫破壞台海現狀(p.9)。
編者分析
「23 國+歐盟」是外交部截至本報告的官方計數,可作為本站 2758 專題的基準數字。報告未附國家清單,本站專題頁已收錄的各國聲明可與此數對照,有落差時以外交部數字為準並註明。
六、編者觀察:這份報告對台灣的意涵
官方文件終於把個案寫進去。過去外交部業務報告談跨國壓迫多停留在概念層次,這次點名兩案,等於把「跨國壓迫正在台灣發生」寫成正式紀錄,未來國際溝通時有了可引用的官方文本。
用語仍待統一。報告用「跨國鎮壓」,陸委會與警政署近期多用「跨境鎮壓」,本站主張「跨國壓迫」。三個詞指同一件事,但「鎮壓」容易被理解為國家對境內人民的行為,「壓迫」更能涵蓋對境外人士的騷擾與脅迫。
APEC 與跨國壓迫風險並存。報告同時提到今年 APEC 由中國主辦,外交部已協助 25 個部會、逾 300 人次赴中國出席會議(p.11)。在《民促法》與懲獨 22 條生效後,赴中與會人員的人身安全風險是報告未正面處理的問題,值得後續關注。
接下來要盯的指標。一是各駐外館處更新後的應變計畫是否公開要點;二是「23 國+歐盟」的數字在 2027 年 3 月下一份業務報告中是否增加;三是外交部是否在國際場合引用這兩起個案。
七、原始報告與下載
- 外交部,〈外交業務報告〉(報告人:外交部長林佳龍),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6 年 10 月 28 日。官方頁面:外交部「外交施政報告」專區(截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該專區最新一筆仍為 2026 年 3 月 19 日版;本份報告上架後連結格式同前幾份)。立法院會議資料:立法院議事轉播會議預報。
- PDF 本站備份(報告全文 22 頁,365 KB):下載 PDF
- 中央社,〈中國官媒社群公布沈伯洋住所衛星照 外交部嚴厲譴責〉,2026-01-03。連結
- 中央社,〈中媒社群平台公開居所衛星照 沈伯洋:分化威嚇台灣〉,2026-01-03。連結
- 中國威脅報告,〈假車禍真追殺:中國砸45萬鎖定諷習演員黃逸豪,新北地檢起訴5人求重刑〉,2026-10-21。連結
- 外交部,〈林部長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五會期外交業務報告〉,2026-03-19。PDF
- 中央社,〈外交部首屆「因應跨國鎮壓」研討會 共築民主韌性〉,2026-05-09(甄國清:「2P1R」即「預防」(prevention)、保護(protection)及反制(response))。連結;外交部新聞稿第 196 號,2026-05-09。連結
資料來源:外交部 2026 年 10 月 28 日立法院外交業務報告;中央社。本文為台灣安保協會之中文整理與分析,事實內容以報告原文為準。
